nc -扩大对某些非工资补偿接受者预扣州所得税的要求

特别警告-北卡罗莱纳-扩大对某些非工资补偿接受者预扣州所得税的要求

1月1日生效, 2020, 北卡罗来纳州税务局扩大了对某些非工资补偿接受者支付的所得税预扣要求.  修订后的扣缴要求包括在参议院523号法案中,具体涉及到N.C. 创. 统计. §105-163.3.  现行法律要求企业(“付款人”), 谁支付的金额超过1美元,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向非居民或国际纳税申报表承包商(“收款人”)支付500英镑。, 扣留赔偿金的4%.  更新后的法规扩大了收款人的定义,包括以下收款人:

  1. 任何收款人 谁在北卡罗来纳州提供服务,但没有向纳税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码
  2. 任何收款人 在北卡罗来纳州境内提供服务,但未能向付款人提供有效的纳税人识别号码(税务部将通知付款人,TIN无效)。
  3. 任何已申请领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的承建商
  4. 拥有过期ITIN的任何ITIN承包商

修订后的规约还就1美元的适用提供了额外的指导和明确规定,500扣缴门槛.  它要求付款人预测未来的付款, 付款人希望支付超过1美元,每年向任何一个收款人支付500美元, 然后,对该年度支付给该收款人的所有款项进行预扣缴.  If, 在付款的时候, 支付给该收款人的款项不会超过1美元,每年500英镑, 那么就没有与付款相关的预扣要求了.

请注意, 像之前一样, 如规约所述,当满足某些标准时,也有例外情况.

欲知更多资料, 如果对这些新要求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联系值得信赖的顾问.